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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自然科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23-04-03 点击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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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科协、科技(工科)局,市直各学会、协会,各大中专院校科协,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五大任务”,引导科技工作者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努力提高科研能力,提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经济与科技深度融合,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市科协、科技局联合开展赤峰市自然科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需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2.通过学会、协会、高校科协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受理单位  

  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由赤峰市科协学会学术部具体负责。  

三、申报程序

     课题选题范围为理、工、农、医和综合交叉类自然科学领域。各单位组织科技工作者结合自身专业领域、部门实际、地区特点,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选取课题研究方向。确定课题方向后,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统一报送到市科协。由市科协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立项审核,确定立项名单,于512日后在http://www.cfskx.org.cn/xxgk/tzgg/的信息公开栏“通知公告”处公示。公示文件将对结题环节进行详细要求,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即可组织实施课题研究,并按要求及时组织报送结题报告。立项、结题公示环节无异议后,评审材料不再保留。对结题后形成显著研究成果的课题,给予等级审定和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题目可以根据自身研究领域自拟题目。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同时可以参与1项课题。每个课题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共计不能超过3人。提交结题报告时明确课题参与人,结题公示后,无故不得调整或更换课题参与人。

2.已申报上一年度课题并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应申报本年度课题。 

3.通过立项评审的课题,须于2024 91日前完成科研工作并提交结题报告。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申请延期的课题,视情况可延期到下一年度结题,但不参与等级评定。

4.不得申报与往年立项课题重复或高度相似的课题,一经发现,按学术不端行为函告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3年内不得申报自然科学科研课题项目。

5.课题组须认真填写《赤峰市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原件)。课题申请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邮寄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报送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  

6.同一申报单位,课题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60项。 

7.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42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资料下载  

课题申报表、汇总表等文本的电子版本,登录网站http://www.cfskx.org.cn/xxgk/tzgg/中的信息公开栏“通知公告”处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程子卫;

电话:0476-8350484;

     邮ahdc@163.com;

地址:赤峰市党政综合楼A座201赤峰市科协学会学术邮编:024000

 

附件:1.赤峰市自然科学科研课题申报表.docx

          2.赤峰市自然科学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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