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职能职责
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是赤峰市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市各族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组织。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
2、拟定全市科普工作的计划,动员并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3、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4、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
5、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6、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7、负责对所主管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监督管理;对旗县区科协、企业科协等基层科协进行业务指导。
8、发挥科协团体的智力优势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
9、开展科普设施建设,推进科普产业的发展,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保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科协独立预算单位1家,市科协本级预算包括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市科协部门机构及人员情况:
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普及部、学会部和办公室;市科协下设事业单位2家,青少年科技中心和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站,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行政参公编制数13人,在职人员10人;事业编制数28人,在职人员22人,离休1人,退休34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本级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2 |
赤峰市青少年科技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赤峰市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427.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10.79万元,下降 33%,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系统发放。
支出预算427.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10.79万元,下降33%,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系统发放。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42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51 万元,占比100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无上年结转,没有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42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51万元,占比 97.5%;项目支出 11万元,占比2.5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科普活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工伤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7.51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7.51 万元。无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科学技术类31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48 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行和科普活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64.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173.33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3、医疗卫生类17.69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类28.67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35 万元,比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7%。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
1、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5 万元,下降15.6%。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同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同上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单位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4.3万元,比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导致在职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1辆专业技术用车,我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2019年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万元,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的2.5%。绩效目标项目主要是与主流媒体合作开展科普宣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