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科协、科技(工科)局,市直各学会、协会,各高校科协,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两件大事”,助力科技“突围”,引导科技工作者助力我市“十大行动”,努力提高科研能力,提升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科协、科技局联合开展赤峰市自然科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需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2.通过学会、协会、高校科协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受理单位
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由赤峰市科协具体负责。
三、申报程序
课题选题范围为理、工、农、医和综合交叉类自然科学领域。各单位组织科技工作者结合自身专业领域、部门实际、地区特点,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选取课题研究方向。确定课题方向后,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统一报送到市科协。由市科协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立项审核,确定立项名单,于8月中旬以后在http://www.cfskx.org.cn/xxgk/tzgg/的信息公开栏“通知公告”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即可组织实施课题研究。公示文件将对结题环节进行详细要求,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及时组织报送结题报告。立项、结题公示环节无异议后,评审材料不再保留。对结题后形成显著研究成果的课题,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题目可以根据自身研究领域自拟题目。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同时可以参与1项课题。每个课题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共计不能超过3人。结题评审结果公示后,不得调整或更换课题参与人。
2.已申报上一年度课题并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近三年内被认定为不予结题的课题、立项且未结题的课题,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
3.通过立项评审的课题,须于2026年 8月上旬完成科研工作并提交结题报告。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申请延期的课题,视情况可延期到下一年度结题。
4.不得申报与往年立项课题重复或高度相似的课题,一经发现,按学术不端行为函告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且3年内不得申报自然科学科研课题项目。
5.课题负责人须认真填写《赤峰市自然科学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3份(正文使用华文仿宋小四号字体),连同查新报告用A4纸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邮寄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电子版(Word版)发至指定邮箱。
6.本科院校和三甲综合医院这两类申报单位,每个单位课题申报总数不得超过40项。其他申报单位,每个单位课题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项。同时,各单位可另外加报最多3项软科学课题,主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科研攻关,并在结题时提出解决方案、建议对策等软科学成果。
7.申报单位统一出具伦理审查通过情况说明(限医学类)和汇总表各1份(单位盖章),汇总表电子版(属软科学课题的请标注)发至指定邮箱。
8.每项申报课题需附带具有查新资质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课题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盖所在单位公章,市直科研单位申报课题须经业务主管单位推荐;旗县区科研单位申报课题须由属地科协或科技(工科)局统一推荐,并报送电子和纸质材料到市科协;高等院校可自主推荐。
9.对于报送质量较差,立项成功率较低的单位,将削减其下一年度立项指标。
10.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资料下载
课题申报表、汇总表等文本的电子版本,登录网站http://www.cfskx.org.cn/xxgk/tzgg/中的信息公开栏“通知公告”处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子卫、张 永;
电话:0476-8350484;
地址:赤峰市党政综合楼A座201赤峰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邮编:024000。
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