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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赤峰市科普教育基地、 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e站申报命名工作和2018年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延续认定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22-07-12 点击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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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旗县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为进一步推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e站的发展,加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试行办法》《科普中国e站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市科协决定在全市开展2022年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e站申报命名工作,并对2018年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开展测评和延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赤峰市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e站的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

(1)科技场馆类科普教育基地。指专门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的科技、文化、教育类场馆,分为综合性科技馆和专业科技场馆。综合性科技馆包括科技馆、自然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专业科技馆包括天文馆、气象馆、地震馆等。

(2)公共场所类科普教育基地。指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休憩等公共场所,如动物园、植物园、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海洋公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地质遗迹、自然遗产、文化保护地、旅游景点、人文景观等。

(3)教育科研类科普教育基地。指依托各类教育、医疗和科研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如教育和科研机构中的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专业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工程研发中心、技术研发(推广)中心(站)、野外科研观测站(台)等科研实验基地等。  

(4)生产设施类科普教育基地。指企业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如生产设施(或流程)、科技园区、企业科技展厅、企业展览馆等。   

(5)信息传媒类科普教育基地。是指以电视、广播、网络、电子、报刊、印刷品等为载体,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机构,如科普网站或网站设置的科普专栏、科教电视频道、科普刊物等。

2.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2)所从事的业务有主题明确的科普内容,能发挥向公众开展科技教育、宣传和示范的作用。

(3)重视科普工作,愿意承担科普工作义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具体的工作部门,有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确保正常科普活动的开展。

(5)有一定规模的科普设施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有相关的科普演示(播)设备、科普馆(室)或一定规模的科普画廊。馆(室)内要布置陈列有关科普挂图和配上规范标签和必要说明的标本、图片、实物等展品。

(6)配备有稳定的专职或兼职的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并有计划地对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安全、消防等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科普示范社区申报条件

1.重视科普工作。已建立社区科协组织,具有专兼职负责科普工作人员;把科普工作纳入社区整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能发挥现有科普资源作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具有专项经费开展科普工作,并做到专款专用。

2.科普设施完善,可开展常态化科普活动。社区建有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对居民开放。建立注册科普信息员队伍,并积极推送“科普中国”资源。积极举办、组织社区居民参加科技周、科普日、科普传播行等大型科普活动。

(三)科普示范e站申报条件

科普e站是原有科普活动室的信息化升级版,依托已有的网络、阅读终端、活动场所等科普设施,基于科普中国服务云、借助科普中国APP等移动端应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活动,实现科普信息服务落地应用的新阵地。

凡符合《科普中国e站建设管理办法》并正式挂牌的科普e站,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具备科普e站正常运行的固定场所和管理服务人员,具有专兼职的科普中国信息员,并经常性开展科普信息传播,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各类科普活动的科普e站,可申报赤峰市科普示范e站。

二、申报及命名办法

(一)申报。市级单位拟申报科普教育基地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提交至市科协普及部。旗县区级拟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提交到旗县区科协。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反映本单位基本情况或科普工作情况的图片、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推荐。旗县区科协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将申报单位签章完备的纸质申报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赤峰市科协科普部。报送相关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25日。

(三)审核与命名。市科协将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对通过评审的单位经公示后颁发牌匾。此次认定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e站有效期为2022-2024年。

三、关于2018年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延续认定工作

2018年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有效期限在2018年至2021年)需要报送科普教育基地延续认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和反映本基地科普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命名期间科普工作情况总结,开展活动相关图片、视频、近年所获荣誉等。报送相关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25日。相关材料由旗县科协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市科协将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对符合延续认定条件的基地将颁发牌匾,有效期为2022年-2024年。

四、其他事项

(一)市直有关单位、各旗县区科协要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指导本地区拟申报单位发挥科普工作职能,提升科普能力,推动科普社会化发展。

(二)市科协和旗县区科协对已命名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e站进行督导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育基地、示范社区、示范e站予以取消资格。

(三)请各旗县区科协按照2022年赤峰市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e站每类推荐1个的要求择优推荐上报;2018年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社区需要报送科普教育基地延续认定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人:张磊

联系电话:0476-8335609

电子邮箱:cfkxkpb@163.com

   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党政综合楼A201

 

附件:

               附件1:2022年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2:2022年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doc

               附件3:2022年科普示e站申报表.doc

               附件4:2018年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名单.doc


 

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