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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十七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论文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22-06-02 点击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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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旗县区科协,各高校科协,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教育厅、科学技术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第十七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论文遴选范围

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中国科技期刊中英文上的优秀论文。

二、论文遴选征集

1、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赤峰市教育局、赤峰市科技局,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为第十七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论文组织推荐单位。

2、论文的征集和推荐工作,由各推荐单位负责。

3、按照学科分类(附件3),各推荐单位初审后,在论文评选登记表上填写评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无评审意见和公章不予受理),填写论文汇总表后将审定推荐的论文出版稿、年会论文登记表,年会论文汇总表纸质版连同电子版材料(论文以PDF格式报送,其它材料以WORD格式报送)于2022年6月7日前报送至赤峰市科协学会部。邮箱:ahdc@163.com;联系人:张永;联系电话:8350484;逾期不再受理。

4.论文作者报送一篇论文参加遴选。

5.已申报参加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的论文不得重复参评。

三、复审

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按照学科类别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论文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择优推荐给第十七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论文专家委员会。


附件: 

       1. 第十七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论文评选登记表.doc

       2. 第十七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学术年会论文汇总表.doc

       3. 学科分类.doc


 

                             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27日